城市规范法规需要关注

---访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刘志教授

期次:第1372期    作者:校报记者 唐虹波   查看:60


刘志 刘志 ( (左 左) ) 和本报记者唐虹波交谈 和本报记者唐虹波交谈


  在北京论坛分论坛“大都市圈的和谐发展与共同繁荣”上,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作了题为“中国城市规划法规及实践”的报告。
依法治国,依法管理城市
“城市规范法规需要更多的关注!”在论坛上,刘志在发言的开始就郑重地强调了城市规划法规的重要性,中国现在的城市发展很严重的问题就是没有统一的城市规范法规,尤其是跨省的区域规范需要更多关注和研究。刘志是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曾长期在世界银行东亚与太平洋地区可持续发展局任职,任首席基础设施专家,曾在哈佛国际发展研究所工作,参与了美、韩、智利等国的城市交通与城市经济研究。任东南亚国家局基础设施业务部主任期间,他曾主持过中国城市交通政策、印度交通部门发展、柬埔寨能源发展、泰国交通能耗等研究。这些在全球范围内的实干经历让刘志拥有了审视中国城市发展的全球眼光,发言掷地有声,引人深思。
  刘志在完善城市规范法规、推动中国改革经济发展模式方面有非常独到的见解。虽然刘志对于城市规范法规的研究是出于自身强烈的使命感。当问到他研究中国城市规划的初衷是什么时,他很自然地答道,北大林肯中心是专门研究中国的城市发展和土地政策的机构,城市规划就是他研究的领域范围之一。中国城市发展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是与产权的不断明确和民众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有关。在征地问题上产生的摩擦和城市用地的纠纷都暴露出城市规划法的问题。北大林肯中心拥有国际研究城市规划的基础,在政府的支持下要通过城市规划法的探讨解决城市发展问题的方案。这也是当今中国追求城市长远发展的迫切要求。
  刘志尤其提到,中国依法治国离不开城市规划法规的完善,根据国际经验,从技术领域解决城市规划的问题都需要一个完善统一的规划法的基础。同时,他也承认,现在中国关于城市规划法的研究还很初步,需要更多的学者深入研究,以支持国家完善城市规范法。
上下求索的研究初期
刘志认为,现在他们的研究还不能说有进展,通过对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法的国际经验的研究,再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他们的研究正在进行中。他今天发言介绍的内容只是他个人对这个领域中的问题的心得总结。未来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更细化的研究和操作,所以未来的两三年内,他们的想法是为城市规划法规的改革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打好科研的基础。
  刘志对他们现在取得的进展的回答极为谨慎,认为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当前,中国的城市规划法存在规庞杂但模糊的问题。他在演讲中提及农村、城镇法,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全面规划法,物权法和行政许可法等中国现在实行的城市规划法规,举例提出中间产生的问题。从市政府中央政府、农民市民到司法执行都存在大大小小的问题,涉及面非常广,研究及其操作都有难度。目前中国的形势要求填补城市规划法的研究空白并切实地完善城市规范法。结合三中全会提出的土地政策改革的大方向和依法治国的要求,他们的研究具有迫切性,现期研究正处于上下求索的研究初期。
农民补偿问题仍是关注重点
在刘志演讲结束后的提问环节,学者们非常关注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民生问题,尤其是土地征用中存在的对农民的补偿问题。刘志答道,除了金钱等直接的物质补偿,更好的方式是替代补偿和生计补偿。之后,记者追问,现在城市问题很多围绕土地产生,比如,农民获得土地征用的补偿,但不会理财,尤其是突然得到一大笔补偿金,有可能沉溺于吸毒、聚众赌博这类影响社会安定的活动;还有一种情况是,人们没有得到足够的钱,比如城市中的房屋拆迁户得到的补偿远远不够在当地与老屋相似地段买一套房,如何解决这类问题?
  刘志认为,首先各地的补偿都不一样,比如北京郊区农民的补偿很多还是相当合理的,但越边远地方补偿越低。中国的一个国情是农民拥有的土地很少,一旦征用后就没有别的生计。虽然政府也努力帮助农民转为能够从事城市工作的居民,但是有户口方面的限制。所以,任何征地就中国目前现实给农民带来的交易成本还是很高,这也是政策上需要更多考虑的问题。另一方面,城市受土地财政的驱动,过大过多地征用土地,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通过还没有完善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委员容易产生一些问题,导致征地上的很多不公。
  刘志非常注重向国际经验学习,因为曾经参与了多项研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城市发展的项目,所以他能借鉴国际经验并且充分结
合中国国情得到一些解决方案。例如借鉴世界银行的经验,发展中国家征地修路给农民的补偿不仅有土地价值的补偿,还有通过各种途径补偿农民转移生计的交易成本和生活负担。为了解决农民不恰当挥霍补偿金(吸毒、赌博等)的问题,一种补偿方式就是把补偿的钱给这个家的家庭主妇,因为考虑到母亲拿到这些钱会更多考虑到家庭孩子,往往父亲就不是这样考虑。
  刘志对问题的解答极有逻辑,充分体现了严谨的治学态度。谈到研究和解决中国的城市发展的方法时,他说:“我个人在世界银行18年,长期在业务第一线工作,我也看到国际上有很多经验值得学习。”他借鉴国外经验不是盲目的相信,而是立足于自身的实践。
地方政府扮演重要角色
中央政府掌握中国经济发展的宏观方向,而具体到城市规划法规的落实离不开地方政府的配合和积极作为。一些城市规划中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比如操之过急,提前规划建设结果并不符合当地情况,造成资金资源浪费的现象;或者是由于地方政府预估错了人口发展或者城市发展,还会产生过度建设(如住房、工厂)等问题。
  刘志指出这种现象是地方政府唯GDP至上的目标驱使下产生的,中国要把GDP做大,地方政府的运作就是投资。地方政府为达到GDP的增长率,把城市设计得过大,大量征用土地。因为地方政府可以在这里面得到很多土地财政,通过土地财政发展房地产,尽管房地产盖的房子不一定有人住,但GDP会提升上去。这其中是利益驱动,中国过去30年的经济
发展模式也是这样。国家和政府想要转变这样的经济发展模式,但怎么改变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刘志笑着说:“我们现在就像泰坦尼克号一样,船太大转起来很困难,目前没有看到实质性的进展。不过,中央要改变这种经济发展模式的决心是可以看到的。大家正在共同努力解决这个问题。”虽然中国的城市规划问题有其复杂的困难性,刘志仍然保持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去迎接并解决城市规划法的问题。